赌博犯罪的赌资如何认定
在赌博案件中,赌资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1. 现场查获的赌注款物 :
现场查获的用作赌注的款物应视为赌资,其中筹码应折合为当量的款物。
2. 个人携带的赌注 :
有证据证明参赌人员曾用随身携带的款物作为赌注、换取筹码,或者将赢取的款物随身携带,但无法查明具体数额的,可以将其携带的款物全部视为赌资,除非携带的款物与其他参赌人员携带的款物相差悬殊,或者与赌注明显不成比例,且有证据证明该款物有正当用途。
3. 押金 :
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赌博参与者在组织或参与赌博前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赌博公司交付的押金,应视为赌资。
4. 筹码或事先约定交割 :
赌博现场没有赌资,而是以筹码或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
5. 网络赌博赌资 :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6. 其他款物 :
进入赌场参与赌博的人员提存于某特定地点的款物,在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情况下,不宜视为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
7. 娱乐性小额财物 :
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
8. 抽头渔利 :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属于“聚众赌博”。
9. 赌资数额标准 :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聚众赌博”。
10. 参赌人数 :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属于“聚众赌博”。
11. 组织赴境外赌博 :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属于“聚众赌博”。
赌资的认定是赌博案件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赌博行为的认定和相应的法律后果。在实践中,赌资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赌博赌资500元如何界定?
赌资100元以下是否构成赌博?
2024年赌博罪参赌人员立案标准是什么?